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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66   股票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09-02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部分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448,3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5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8月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37,800,000股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付3.5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于2006年7月17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7月31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24个月后则无限制。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09年8月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2,448,3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5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448,34922,448,3499.7746.9184.051
 合 计22,448,34922,448,3499.7746.9184.051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9,669,01541.446-22,448,349207,220,66637.395
1、国家持股207,220,66637.395   
2、国有法人持股22,448,3494.051-22,448,349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29,669,01541.446-22,448,349207,220,66637.39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24,473,02558.55422,448,349346,921,37462.605
1.人民币普通股324,473,02558.55422,448,349346,921,37462.60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324,473,02558.55422,448,349346,921,37462.605
三、股份总数554,142,04010022,448,349554,142,040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湖北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59,462,55310.73037,014,2046.67922,448,3494.051
 合计59,462,55310.73037,014,2046.67922,448,3494.051

备注:2007年10月9日,本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了184,000,000股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70,142,040股增加到554,142,040股),股东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其中的20,000,000股,锁定期为12个月,2008年10月22日起已经获得深圳交易所解除限售批准。表中各项比例均按公司目前总股本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07年7月27日64,165,99217.335
2008年7月29日18,507,1023.339

六、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自长源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持有长源电力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相关股东履行了各自在股权分置改革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承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

2、本次长源电力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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