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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09-02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9年8月7日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烟台市莱山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车轼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81,358,462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33.36%。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69,000,000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28.30%;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及代理人6人,代表12,358,462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5.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自建房租赁经营业务"条款,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81,358,4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董事会提案、股东大会决议、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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