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8月28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株洲金德工业园1号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杜红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9,624,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唐建平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投票审议表决,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和预计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9,624,7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
注:本次会议未有涉及与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股东参加。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建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