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6月23日,公司与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乐凯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公司以7800万元的价格收购乐凯集团持有的深圳市深纺乐凯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2.05%的股权。合同约定:本次交易款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公司将转让价款中的50%(含保证金)即人民币3900万元,在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3900万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详见公司2009-17号、2009-20号公告)。2009年7月17日,深圳市深纺乐凯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完毕(详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2009-28号公告)。
2009年9月23日,公司按合同约定将剩余收购价款3900万元及利息473,850元汇至乐凯集团指定的账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