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9月24日,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72号)。根据上述批复,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组方案。
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交割事宜。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批露义务。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中介机构文件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