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被整体吸收合并纳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所,由此导致本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本公司大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在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临时提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由原来的一项变更为下述两项: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东方羊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以外,原发布的2009-4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