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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09-029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10月16日在东莞市南玻绿色能源产业园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南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9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郭永春因出差,委托董事严纲纲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南玻集团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根据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曾南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增补卢文辉先生担任集团副总裁。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新建华东浮法玻璃项目的议案》;

  公司计划成立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建设两条日熔量分别为600吨和900吨的高档浮法玻璃生产线,该项目规划总投资84,563万元人民币,首期投资67,210万元。此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南玻集团对外投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止2009年9月底,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小平、钟启波共2人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终止”以及第“十二、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的股份,共600,000股将由公司以8.4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做出修订,明确了内幕信息标准,并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卢文辉:男,46岁,高级工程师。历任深圳南玻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南玻集团副总裁(后因病免职)、南玻集团太阳能事业部和精细玻璃及陶瓷事业部副总裁、南玻集团总经济师,现任南玻集团总裁助理、精细玻璃及陶瓷事业部总裁。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09-030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南玻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合计等值约85,500万元人民币以及3,797.5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其相关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112,377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南玻集团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17,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5.48亿元、负债总额2.55亿元、净资产2.93亿元;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0.75亿元。

  2、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12,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4.99亿元、负债总额3.17亿元、净资产1.82亿元;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0.54亿元。

  3、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60,57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超薄玻璃、薄玻璃、安全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2.68亿元、负债总额7.62亿元、净资产5.06亿元;公司2008年度亏损1.71亿元。

  4、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8.86亿元、负债总额5.66亿元、净资产3.20亿元;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0.99亿元。

  5、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太阳能超白玻璃、优质超白压花玻璃等特种玻璃。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7.57亿元、负债总额4.02亿元、净资产3.55亿元;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49亿元。

  6、深圳南玻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0%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1,78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导电膜玻璃和制品、光学及太阳能膜玻璃和制品等。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6.66亿元、负债总额4.30亿元、净资产2.36亿元;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0.69亿元。

  7、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4,806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超薄玻璃、着色玻璃、安全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7.87亿元、负债总额5.64亿元、净资产2.23亿元;公司2008年度亏损0.13亿元。

  8、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93.97%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65,24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半导体高纯硅材料、高纯超细有机硅单体,以及多晶硅、单晶硅、硅片及有机硅材料的高效制取、提纯和分离。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0.41亿元、负债总额5.85亿元、净资产4.56亿元;公司2008年度尚未产生收益。

  9、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超薄玻璃、薄玻璃、安全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9.63亿元、负债总额6.44亿元、净资产3.19亿元;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0.32亿元。

  10、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开发和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和半导体光电材料及相关制品。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3.87亿元、负债总额2.05亿元、净资产1.82亿元;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0.65亿元。

  11、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24,6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超薄玻璃、着色玻璃、安全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8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0.46亿元、负债总额5.84亿元、净资产4.62亿元;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38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和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等值10,000万元人民币及5,2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为1年;

  2、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分别在南洋商业银行等值1,297.5万美元以及在深圳发展银行等值6,3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为2年;

  3、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等值6,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4、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等值2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5、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等值8,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6、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在渤海银行的共用等值3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7、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花旗银行的共用等值2,5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8、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已按照相应投资比例向南玻集团提供了反担保。

  其中,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其相关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各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已按照相应投资比例向南玻集团提供了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公平、公正,没有损害其他少数股东的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112,37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08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4.73%、占总资产的10.83%。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09-03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1、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合泰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泰”)决定双方在江苏省吴江市经济开发区共同投资设立“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吴江南玻”), 建设高档浮法玻璃生产线。吴江南玻注册资金为4,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合泰出资1,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该项目规划总投资84,563万元人民币,首期投资67,210万元。

  2、上述投资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合泰企业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干诺道西144-151号成基商业中心3805-3806室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金水

  资产总额:24,328万港元

  主营业务:贸易和投资控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吴江南玻注册资金为4,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合泰出资1,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投资双方均以现金认缴出资。其经营范围:生产微电子用玻璃基板(超薄)、透红外线无铅玻璃、太阳能产业用超白玻璃、优质浮法玻璃、建筑用Low-E玻璃,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吴江南玻计划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建设两条日熔量分别为600吨和900吨的高档浮法玻璃生产线,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配套建设余热发电站。项目总投资84,5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1,56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建设周期为18个月,计划于2011年初建成。项目建成后,每年将生产高档浮法玻璃49万余吨。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4,5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等资本开支81,563 万元,流动资金3,000 万元。项目首期投资67,210万元。

  2、支付方式

  项目资金以现金支付。

  3、项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根据《出资协议》约定,项目公司董事会成员5名,本公司推荐4名(包括董事长1 名),合泰推荐1 名。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4、违约条款

  双方应切实执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协议其他各方不会由于一方违反《出资协议》的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除《出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协议另一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应负责向协议另一方进行赔偿。

  5、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于2009 年10月1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本公司和合泰双方签署合同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吴江投资建设高档浮法玻璃生产线,是为了完善南玻浮法玻璃在全国的战略布局、巩固集团在平板玻璃行业的领导地位、确保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的发展。该项目具有明显的区域优越,产品可覆盖上海、苏南及浙北地区,长三角作为中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高端需求旺盛,市场空间巨大。此外,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配套了余热发电设备,既不存在环保问题又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本公司拥有多年的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不存在技术及项目管理风险。由于项目所在地已有部分浮法玻璃企业,因此项目公司未来将面临一定的区域市场竞争压力。目前,该项目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0股,由此本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223,475,624元减至1,222,875,624元。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则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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