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春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祖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绍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15,964,864.97 | 1,034,148,372.68 | 7.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09,452,564.36 | 418,074,414.42 | 21.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0690 | 2.5185 | 21.86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4,609,795.57 | 67.9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495 | 67.93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515,933.76 | 37,066,230.12 | 31.1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887 | 0.2233 | 31.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2661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3887 | 0.2233 | 31.15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7.28 | 4.15 | 增加3.1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67 | 3.69 | 减少12.3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29.3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5,363,528.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70,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7,074,134.8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8,649.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93,196.52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31,512.74 |
| 合计 | 81,233,574.8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33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15,448,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3,285,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74,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3,204,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66,6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玉清 | 1,74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长沙扬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730,78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众之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42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90,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冯国新 | 1,18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1、现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送股完成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在交易所上市竞价交易;2、自上述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在此24个月内,只有在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最后一天的收盘价(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的时候,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日至今未违反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昌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