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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09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上接A9版)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联系人:方向生、姜英爱、涂正威、曹敏、张靖

电话:0755-22627856、22622984、22623743、22627926、22626794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联系人:夏中轩、张继萍、刘继东、赵博、刘锦全

电话: 010-66568070、66568716、66568095、66568009、66568195

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09-03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国元证券”)公开增发不超过5亿股(含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99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不超过5亿股(含5亿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亿元。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和无锁定期安排。

3、本次发行采取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A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4、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19.80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9年10月27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国元证券股票均价。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439,230,000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87.85%。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

公司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353,697,163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70.74%。

公司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85,532,836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17.11%。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的初始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分为公司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优先认购部分和其他投资者及公司原A股股东比例认购部分,申购代码为“070728”,申购简称为“国元增发”。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注意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网上申购的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等具体规定。

8、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于2009年11月3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9、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10、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9年10月27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1、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国元证券、发行人、公司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指根据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增发不超过5亿股(含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平安证券、银河证券为联席主承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为本次增发而组建的承销团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原A股股东指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东
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
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
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资金或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指发行人原A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持股数量以10:3的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增发的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指2009年10月28日(T-1日)
申购日/T日指2009年10月29日(T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5亿股(含5亿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亿元。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披露。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和无锁定期安排。

3、发行价格

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19.80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9年10月27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国元证券股票均价。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A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5、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指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参与股票申购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439,230,000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87.85%。

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353,697,163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70.74%。

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85,532,836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17.11%。

7、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的社会公众股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联席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8、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9、本次发行日程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T-2日

(2009年10月27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日

(2009年10月28日)(周三)

网上路演(15:00-17:00),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日

(2009年10月29日)(周四)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申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 时),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全天停牌
T+1日

(2009年10月30日)(周五)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全天停牌
T+2日

(2009年11月2日)(周一)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计算除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外的网上、网下配售比例全天停牌
T+3日

(2009年11月3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T+3 日下午17:00 时),网上配售股票发售正常交易
T+4

(2009年11月4日)(周三)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购资金验资,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0、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国元证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11、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发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扣除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获得足额配售的股票后,其他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条件配售比例
网下申购有效申购股数为20万股或以上,2.5亿股以下,超过2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网上通过“070728”申购代码进行的申购申购数量下限为1股,上限为2.5亿股

本次除公司原A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部分外,剩余部分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发行: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通过“070728”申购代码进行申购的配售比例趋于一致,即a≈b。

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的不足1股的零股累积后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三、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规定和程序

1、优先认购比例及数量

公司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照1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85,532,836股。

2、优先认购发行方式

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2009年10月28日(T日)交易时间内进行。若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申购量获配增发股份;若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其超出部分与其他网上申购的部分一起参加比例配售。

3、优先认购办法

(1)优先认购代码为“070728”,认购名称为“国元增发”。

(2)申购价格为19.80元/股。

(3)公司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申购代码进行申购的数量最低为1股(计算结果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股)。

(4)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视作无效申购。

(5)若公司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持有的国元证券股票托管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只能在其中一家营业部报价申购,优先认购权按其拥有的全部国元证券股票合并计算。

(6)公司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各自具体的申购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配售安排

1、优先认购比例

公司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股)。

2、优先认购发行方式

(1)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配售在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T日9:00-15:00)。

(2)若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申购量获配增发股份;若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股数,则超出部分无效。

3、优先认购办法

(1)认购地点: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

(2)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申购数量最低为1股,最高不得超过其股权登记日持有股票数量乘以配售乘数(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股)。如申购股数超过其可优先认购股数,则超出部分无效。

(3)认购程序

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向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进行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号码为:0755-82382094、82382005、82311148、82382016,咨询电话:0755-22337416、22337417、22337418、22337419。

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并尽快邮寄原件至: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曹敏(0755-22627926 、13823116480)。

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申购表》(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版本) (本表可从www.gyzq.com.cn网站和www.chinastock.com.cn网站下载)

②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 支付申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联席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4)足额缴纳认购款

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必须保证其认购款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7:00之前全额汇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账户,认购资金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7:00之前未汇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账户,视为申购无效。

申购资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联行行号:47669

中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4584000003


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名称+国元公增认购款”。联席主承销商提醒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汇款用途中的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是联席主承销商认定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无效申购的申购款将于2009年11月3日(T+3日)统一退款。

五、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安排

(一)资格的认定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公司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和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方式

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股数为20万股。超过2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不含优先认购权部分)上限为2.5亿股。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的配售结果确定后,机构投资者持股如达到发行人股本总额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增发股票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A股账户。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T日)前(含该日)办妥开户手续。

2、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进行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号码为:0755-82382094、82382005、82311148、82382016,咨询电话:0755-22337416、22337417、22337418、22337419。

投资者须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并尽快邮寄原件至: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曹敏(0755-22627926 、13823116480)。

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申购表》(机构投资者版本)(本表可从.www.gyzq.com.cn网站和www.chinastock.com.cn下载)

②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 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联席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3、缴纳定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

申购款=申购股数×本次发行价格

申购定金=申购款×20%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2009年10月29日(T日)15:00时前向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并于当日15:00时前向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投资者须确保申购定金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7:00时前汇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的在途时间。

申购定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联行行号:47669

中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4584000003


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的名称+国元公增认购款”。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投资者单位名称是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认定申购定金、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4、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定金的退还

①2009年11月3日(T+3日),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网上及网下申购情况、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数量、网上网下配售比例、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其获配售数量、应退还的多余申购定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售及缴款(若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通知,获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补缴申购款。

②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定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款。若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09年11月3日(T+3)17:00以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款划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定金账户),同时向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09年11月3日(T+3)17:00之前补足申购款,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归承销团所有,其所放弃部分的股票将由承销团包销。

若定金大于申购款,多余定金将统一在2009年11月3日(T+3)退款。

③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④深圳市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9年10月30日(T+1日)对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定金、2009年11月4日(T+4日)对机构投资者补缴申购款(若有)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⑤金杜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09年10月28日(T-1日)发行人拟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www.p5w.net)上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联系人:万士清 吴卿

电话:0551-2207323、2207968

传真:0551-2207322

2、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联系人:方向生、姜英爱、涂正威、曹敏、张靖

电话: 0755-22627856、22622984、22623743、22627926、22626794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联系人:夏中轩、张继萍、刘继东、赵博、刘锦全

电话: 010-66568070、66568716、66568095、66568009、66568195

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申购表(机构投资者版本)

申购传真:0755-82382094、82382005、82311148、82382016

咨询电话:0755-22337416、22337417、22337418、22337419

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基金请填成立批文号) 
股票账户名称(深圳) 
股票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席位号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退款银行信息(户名须为投资者自有资金账户户名,退款银行信息(包括开户行、账号及户名)

应与申购资金汇款账户一致)

汇入行全称 
资金账号 
收款人全称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联行行号 
汇入行地点省 市 县
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 小写: 万股
申购金额(申购数量×发行价格)大写: 元 小写: 元
申购定金(申购金额×20%)大写: 元 小写: 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1、申购表可从www.gyzq.com.cn和www.chinastock.com.cn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退款银行信息中的户名须为投资者自有资金账户户名,退款银行信息(包括开户行、账号及户名)应与申购资金汇款账户一致。

3、申购股数限制:

(1)一般机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20万股,超过2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2.5亿股。

(2)在本次申购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确定其申购数量,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按其申购款的20%缴纳申购定金,定金缴纳不足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须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5:00时前划出申购定金,同时将划款凭证传真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并确保申购定金于当日(T日)17:00时前到达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违反上述规定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投资者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或未按时提交的申购报价表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因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6、凡参加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5:00时前连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以及支付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为保证上述文件的完整性,请在每一页传真上写明“公司名称”、“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联系电话”等。

7、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醒投资者:2009年10月29日(T日)15:00之后的申购恕不接受,请注意发送传真时间;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一律无效;申购表一经传真至上述传真号码即视为向联席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8、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755-22337416、22337417、22337418、22337419,传真为0755- 82382094、82382005、82311148、82382016。

附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申购表(有限售条件股东版本)

申购传真:0755-82382094、82382005、82311148、82382016

咨询电话:0755-22337416、22337417、22337418、22337419

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基金请填成立批文号) 
股票账户名称(深圳) 
股票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席位号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退款银行信息(户名须为投资者自有资金账户户名,退款银行信息(包括开户行、账号及户名)

应与申购资金汇款账户一致)

汇入行全称 
资金账号 
收款人全称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联行行号 
汇入行地点省 市 县
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 小写: 万股
申购金额(申购数量×发行价格)大写: 元 小写: 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1、申购表可从www.gyzq.com.cn和www.chinastock.com.cn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退款银行信息中的户名须为投资者自有资金账户户名,退款银行信息(包括开户行、账号及户名)应与申购资金汇款账户一致。

3、申购股数限制:

(1)公司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股)

(2)若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申购量获配增发股份;若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股数,则超出部分无效。

4、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必须保证其认购款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7:00之前全额汇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账户,认购资金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7:00之前未汇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账户,视为申购无效。

5、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或未按时提交的申购报价表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因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6、凡参加申购的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09年10月29日(T日)15:00时前连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以及支付申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为保证上述文件的完整性,请在每一页传真上写明“公司名称”、“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联系电话”等。

7、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醒投资者:2009年10月29日(T日)15:00之后的申购恕不接受,请注意发送传真时间;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一律无效;申购表一经传真至上述传真号码即视为向联席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10、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755-22337416、22337417、22337418、22337419,传真为0755- 82382094、82382005、82311148、82382016。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09-03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增发A股

网上路演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公开增发不超过5亿股(含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99号文核准。为了便于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 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www.P5w.net)。

二、 路演时间: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15:00-17:00。

三、 参加人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本次发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特此公告。

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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