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肖 渔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首批创业板公司挂牌在即,证监会已在上市监管部设立监管五处,负责创业板公司的监管工作。目前,已形成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的基本原则和思路,即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保荐机构为切入点,防治并举,统筹兼顾。
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规则和框架主要沿用现有主板规则,今后将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不同特点,根据需求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应规则,比如将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特殊行业的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在增强创业板上市公司透明度方面,上述负责人说,将制订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披露内容和披露标准。目前,证监会正在就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制订相关规则,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而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中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较为新颖、行业与其他公司差异较大的情况,将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特殊行业的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证监会已建立包括日常监管、立案稽查、行政处罚、移送司法等各环节的联动监管与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加大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对于如何实现“以保荐机构为切入点”,该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明确其工作目标和工作规则。在考虑保荐机构承担相关工作的成本和可行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促使其做好持续督导工作。此外,证监会还准备对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要求进行明确,其中对创业板保荐机构的职责和工作也有一些特别要求。 (下转A2版)
(答记者问见A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