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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薛滨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可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先锋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757,255,865.946,055,533,077.7828.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027,557,877.33988,034,143.45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022.904.1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2,865,820.9539.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9539.71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105,193.4924,838,317.13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0.07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40.07不适用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282.42增加2.6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312.45增加2.6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4,717.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4,676.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78,069.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044.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07,443.58
所得税影响额224,539.08
合计-366,173.6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5,74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丹东东辰经贸有限公司43,887,298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联信投资有限公司30,917,06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599,922人民币普通股
吴毅卫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仲德677,80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663,05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657,127人民币普通股
洪言箴618,133人民币普通股
徐强569,000人民币普通股
郭志军555,791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0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3,110.13万元,增幅109.32%,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本期的销售回款额度较大;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收回现金;同时全资子公司沈阳苏家屯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由于项目建设而借入的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3,400.00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是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及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电费结算应收票据到期兑付。

(3)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4,614.59万元,增幅332.17%,主要原因是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增加应收售电款项及公司因采暖费回款存在周期性,期末应收采暖费款项增加。

(4)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69,962.03万元,增幅106.3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沈阳苏家屯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预付工程费及设备款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53.77万元,增幅106.49%,主要原因是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增加的待摊财产保险费。|

(6)投资性房地产: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50.55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是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收回对外出租的房产,不再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7)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6,882.80万元,增幅237.36%,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沈阳苏家屯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及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建设而增加的在建工程支出。

(8)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8,470.00万元,增幅83.66%,主要原因是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而借入的银行贷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同时部分银行为沈阳苏家屯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及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发放部分项目短期周转贷款所致。

(9)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2,049.40万元,增幅96.5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及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采购款所致。

(10)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6,796.66万元,增幅50.14%,主要原因是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燃煤应付款增加所致。

(11)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2,566.74万元,减幅48.60%,主要原因是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预收的煤炭销售款减少所致。

(12)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4,442.27万元,减幅256.04%,主要原因是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缴纳应交的税费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3,875.90万元,增幅180.15%,主要原因是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14)专项储备: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2,149.74万元,增幅426.52%,主要原因是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提取的安全费按规定在此科目核算,由长期应付款调出。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57.45万元,减幅48.69%,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执行新的增值税转型政策,加大进项税抵扣额度,同比减少应交的增值税,而使相应的附加税费同比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40.65万元,减幅104.1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在上年同期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今年无此项计提。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62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在上年同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转回的跌价准备,今年无此项业务。

(4)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94.16万元,减幅26.95%,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参股公司沈阳沈海热电有限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少于上年同期,使本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少于上年同期。

(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21.21万元,增幅277.11%,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享受风力发电优惠政策,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80.29万元,增幅268.86%,主要原因是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的应税所得额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21.58万元,增幅82.33%,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公司报告期没有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124.58万元,增幅39.39%,主要原因是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收到的电费结算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8,124.65万元,减幅124.14%,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苏家屯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及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增加的基建及设备购置支出。

(3)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9,343.65万元,增幅446.63%,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苏家屯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及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增加的银行贷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10月14日,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成为公司间接实际控制人。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证监会令5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完成《公司章程》修订,修订后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在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和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保持相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滨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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