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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09-041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永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化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英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9.9.302008.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475,736,046.54451,447,157.54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97,346,531.51391,536,889.551.48%
股本(股)139,200,000.0087,000,000.006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854.50-36.67%
 
 2009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09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85,403,105.2112.89%225,963,721.08-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391,933.52-0.02%31,909,641.96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8,238,017.01668.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2366.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0%0.23-1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0%0.23-11.54%
净资产收益率(%)2.87%-0.08%8.03%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2.66%0.47%7.25%0.51%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630,000.0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90.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115.23 
所得税影响额-547,473.69 
合计3,102,350.9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48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深圳市兴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904,0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华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904,0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140,600人民币普通股
黄翠绸3,488,0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24,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少波975,000人民币普通股
何云才905,137人民币普通股
王龙885,198人民币普通股
任金土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0、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9.33%,主要是公司加强品牌推广和营销网络建设投入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17.08%,主要是公司银行存款余额较高,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46.66%,主要是由于外围经济环境对市场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公司09年在资产投资方面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以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有所减少。

1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84.72%,主要是2009年5月19日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元)共同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3、2009年9月25日公司与纳尔特集团有限公司、纳尔特漆业(北京)有限公司及保证方余长福、余长德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人民币10,036.8万元收购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温公司”)45.7%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再以人民币2,880万元单方面认购保温公司的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保温公司的股权比例增加至52%。公司拟改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8.24万元投资该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此事项已经公司2009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09年10月16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见“发行时所作承诺”部分。严格履行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和沈少玲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通过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

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0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50%
预计公司20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30%
2008年度经营业绩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334,404.0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营业利润稳定增长。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永弟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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