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11月5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张立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聘任张立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张立芬女士与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符合委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
张立芬女士简历:
张立芬女士,44岁,原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张女士于一九八六年加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曾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线材厂厂长助理、副厂长、代厂长、厂长、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立芬女士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张立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立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