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改后的发行方案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和1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
|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
2.登记时间:2009年12月1日
3.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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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议案三中有九个需表决的子议案,3.00 元代表对议案三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三中的子议案(3.1),3.02 元代表议案三中的子议案(3.2),3.03元代表议案三中的子议案(3.3),3.04元代表议案三中的子议案(3.4),以次类推。 |
(1)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
| 五、其它事项 |
联系人:徐晶、吕婷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1. | 关于与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第8.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3. |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 |
| | 3.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3.2 |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 |
| 3.3 | 发行方式 | |
| 3.4 | 发行对象 | |
| 3.5 | 锁定期 | |
| 3.6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3.7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3.8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 | |
| 3.9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7. | 关于向李东生先生(或其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 |
| 8. | 关于向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改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