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江西水泥 公告编号:2009-56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11月24日,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万年青")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母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是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母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信息。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99352009299359号)
主要条款:
本次担保的标的文书是:母公司和债权人签署的公授信字第99352009299360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09年11月24日至2010年11月24日,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依照《最高额保证合同》第六章第十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因母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十九次临时会会议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及其子公司2009年总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实际担保(含子公司为母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总额是173,852.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1%,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99352009299359号)及其《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99352009299360号)和《借款合同》;
2、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