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0922004号)。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