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0年元月22日,本公司接贵州振华电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以下简称贵州振华)通知,当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振华电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人,以下简称贵州省国资委)签订了《中国电子增资扩股重组贵州振华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电子将对贵州振华投资入股,之后再通过行政划转方式获得贵州省国资委持有的贵州振华的部分股权成为贵州振华的控股股东。
该重组事项形成对振华科技的间接收购,最终导致中国电子通过贵州振华及其所控股的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贵州省国资委变为中国电子。由于中国电子的出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所以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将变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贵州省国资委
(二) 受让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法定代表人:熊群力
注册资金:7,930,222,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100%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三、重组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载明,中国电子重组贵州振华分2步实施:
1. 中国电子向贵州振华以现金方式增资7亿元人民币,取得贵州振华39.59%的股权;
2. 贵州省国资委向中国电子无偿划转其持有的贵州振华11.41%的股权,从而使中国电子持有贵州振华51%的股权,绝对控股贵州振华。
四、贵州振华重组前后本公司股权控制情况
(一)贵州振华重组前,本公司的股权控制情况:
■贵州省国资委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贵州振华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控制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中国电子将对本公司形成实际控制,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贵州省国资委变更为中国电子。由于中国电子的出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所以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将变为国务院国资委。
五、特别提示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电子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据悉,中国电子现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以豁免要约方式收购振华科技的申请。若该申请得以批准,中国电子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之日起3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中国电子将在近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按照有关规定,贵州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贵州振华11.4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子尚须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还有待股权无偿划转工作的完成,因此,本公司将积极跟踪中国电子重组贵州振华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持续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中国电子增资扩股重组贵州振华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