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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大亚科技 股票代码:000910 公告编号: 2010-002
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大亚科技”)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1377号文核准。

  2、发行人债券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截至2009年9月30日,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7.25%,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71.17%,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88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是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4.21倍(假定以5.80%测算)。

  3、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8亿元公司债券,采取一次发行的方式发行。

  4、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7.7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毕后,该债券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0%-5.8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月28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月29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0.2亿元和7.5亿元。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对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8、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为“10大亚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协议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包括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有关本期债券的回购事宜执行主管机构相关规定。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0年1月27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bscn.com)查询。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大亚科技、公司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大亚债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发行7.7亿元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为本次发行组建的承销团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余额包销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的规定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期届满后,无论是否出现认购不足和/或任何承销商违约,主承销商均有义务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将相当于本期债券全部募集款项的资金按时足额划至发行人的指定账户;承销团各成员依据承销团协议的规定承销本期债券,并对主承销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行首日(T日)2010年1月29日,即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和网下申购的日期
公众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允许参与公司债券申购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人民币元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发行总额:7.7亿元人民币

  (三)票面金额:100元/张

  (四)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5年

  (六)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0%-5.8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九)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十二)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0.2亿元和7.5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果网下协议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

  (十三)发行对象:

  1、网上公开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五)起息日:本期债券自2010年1月29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六)利息登记日:2011年至2015年间,每年1月29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

  (十七)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1年起每年1月2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兑付登记日:2015年1月29日之前的第6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十九)兑付日:2015年1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一)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二)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主体和本期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二十三)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五)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为不超过募集资金的1.5%。

  (二十六)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该债券可同时在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本期债券不在深交所以外的场所交易或转让。

  (二十七)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工作事项
T-3日

  (2010年1月26日)

网下路演推介
T-2日

  (2010年1月27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网下路演推介

T-1日

  (2010年1月28日)

意向性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 日

  (2010年1月29日)

网下认购日(协议认购)首日

  网上网下双向回拨(如有)

T+1日

  (2010年2月1日)

网上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协议认购)日

T+2日

  (2010年2月2日)

网下认购(协议认购)日
T+3日

  (2010年2月3日)

网下认购(协议认购)截至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4日

  (2010年2月4日)

网下发行注册日,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
T+6日前

  (2010年2月8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付募集资金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0%-5.8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0年1月28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0年1月28日(T-1日)下午15:00前将《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重复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在2010年1月28日(T-1日)下午15: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0年1月29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公司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深圳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7.7亿元,网上发行额度预设为0.2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2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0年1月29日(T日)至2010年2月1日(T+1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 -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为“10大亚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情况决定对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双向回拨。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认购日2010年1月29日(T日)前办妥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每个资金账户必须按认购金额在认购前存入足额认购资金。资金不足的认购亦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的清算和交割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7.7亿元,网下发行额度预设为7.5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三)发行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4个工作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2010年1月29日(T日)至2010年2月3日(T+3日)每日的9:00-17:00。

  (四)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首日2010年1月29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0年1月28日(T-1日)15:00之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4)主承销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了网下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在参与网下询价时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视作已经在本发行时间内提交,其认购意向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得到满足。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发生重复提交的情形,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但经保荐人(主承销商)书面回复确认的除外。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10年2月3日(T+3日)15:00前将签署后的认购协议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并于2010年2月5日(T+5日)17:00前将认购协议正本邮寄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901室光大证券固定收益总部(200040)
传真021-22169834
联系人刘利峰、陈红、周华
联系电话021-22169832、010-68561358、021-22169868

  

  (五)资金划付

  签订认购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2010年2月3日(T+3日)17: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010年大亚科技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1202919025745075

  汇入行地点:上海市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022029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2290024433

  汇入行联行行号:102290020294

  联系人:刘利峰、陈红、周华

  联系电话:021-22169832、010-68561358、021-22169868

  (六)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与各机构投资者分别签署的认购协议,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0年2月4日(T+4日)的12:00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报送登记机构。

  五、网上路演

  为使投资者更好的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0年1月28日(T-1日)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风险揭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陈兴康

  董事会秘书:宋立柱

  联系人:陈晓龙、陈钢、左军

  电话:0511-86981064、86981506

  传真:0511-86981234

  邮政编码:212300

  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濛、刘恒志、周凤龙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834

  邮政编码:200040

  发行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6日

  附件一: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5.50%- 5.80%)
 票面利率(%)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3、最多可写5档票面利率即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1月28日(T-1日)15:00时前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申购传真:021-22169834,咨询电话:021-22169832。
3、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申购表。

  2、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对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5、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重复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6、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传真号码:021-22169834

  确认电话:021-2216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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