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2.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2月22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为16,000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4 号文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80万,发行价格每股21.10 元。2007年12月7日起,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此时总股本为21,380万股。
2008年4月28日,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21,3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760万股。
2009年4月30日,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42,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转增3股并派发现金人民币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5,588万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2月22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万股) | 股份限售性质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冻结或质押股数 |
1 | 黄勇 | 202.8 | IPO前发行限售 | 0.36% | 0 |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新股发行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黄勇先生新股发行时所持限售股份为156 万股。其中78 万股股份是上市前因公司实施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分配利润派发红股,每10 股派发10 股)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其余78 万股股份为发起人股份。黄勇先生承诺,自持有新增78万扩股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该78万股发起人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该78万股发起人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股份;作为股份公司董事,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转让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经核查:黄勇先生严格履行了锁定承诺,所持限售股份未发生股份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回购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股份类型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增加 | 减少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41,494.55 | 0 | 0 | 41,494.55 |
1、高管锁定股 | 97.35 | 202.8 | 0 | 300.15 |
2、IPO前发行限售 | 41,397.20 | 0 | 202.8 | 41,194.4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93.45 | 0 | 0 | 14,093.45 |
三、股份总数 | 55,588 | 0 | 0 | 55,588 |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