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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4月2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中市协注[2010]CP45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根据通知内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8亿元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2010年3月29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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