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4版:海外财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4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专栏(第65期)

  1、上市公司高管是否在年报披露前不能减持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具体有哪些限制?

  答: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可以合法买卖本公司股票,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同时,上市公司高管任职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每年卖出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并且不得发生在6个月内既买又卖的短线交易违规行为。

  2、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是否需要公告?在哪里可以查询相关的变动情况?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深交所指定网站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以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等。

  目前,深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均在深交所网站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各板块的“诚信档案——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变动情况”栏目中披露。

  3、限售股解禁前是否必须要发布解禁公告?解禁时间是以上市公司到深交所办理解禁手续的时间为准还是以《股权分置改革书》中的解禁时间为准?

  答:根据深交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的规定,办理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公司其董事会应及时在深交所同意给予办理其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及时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披露相关公告。因此,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必须发布解禁公告,解禁时间以上市公司解禁公告所披露的时间为准。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某公司时,可否以事务所名义向结算公司申请查询该公司的深市账户持股信息?

  答:不可以。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仅向账户持有人提供查询服务,其他机构未获账户持有人委托的情况下无权查询他人账户和持股信息。

  5、深市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是否要报送使用信息?

  答:使用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时,如未在营业部柜台

  系统中开立资金账户,则不需要报送使用信息。

  6、深市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托管单元可否变更?

  答:原有托管单元的,不得变更,可在上市后再通过托管券商办

  理转托管。

  7、深市停牌股份可否办理转托管?

  答:可以。

  8、深市上市公司配股认购当日可否撤单?

  答:可以。

  9、深市上市公司配股认购可否分次缴款认购?

  答:可以。

  10、深市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存在垫付对价的情形,相关股东如何办理偿还垫付对价的手续?

  答:如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存在垫付对价的情形,并且在改革后相关股东以股份来偿还对价,上市公司应向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垫付对价偿还手续,相关业务流程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0 号——垫付对价偿还。

  11、深市限售股份解除限售锁定,可否由股东本人直接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答:不可以。对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锁定,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只受理上市公司的申请,而不直接受理股东的解除锁定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登记与存管栏目下《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中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锁定”部分。

  12、限售股份何时可到投资者账上?

  答:完成限售股份解除锁定登记的,股份于上市日前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限售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收市后将限售股份数据发送至各托管券商,投资者可在股份上市日起到股份托管券商处卖出。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