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的规定,本司于2009年11月申报了拟将所属南油地区福华厂区的更新改造申请(更新改造项目占地42651平方米,拟申请建设住宅120000平方米、商业30000平方米),该事项本司已于2009年11月26日进行了公告。
2010年3月5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刊登了关于《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的公示,本司所申报的项目已被列入该计划。
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刊登了关于《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公告,本司所申报的项目已被列入该计划。
列入该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列入该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