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 年4 月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3%)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冻结期限自2009年4月1日至宜华集团向登记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公司于今日接到宜华集团的通知,宜华集团于2010年4月16日将其所持原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121,000,000 股解除了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37.3%,上述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宜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7,085,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8%,其中股改冻结股份34,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