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0-26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0年4月19日下午14:00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董事邵万福因公出差授权董事周延军进行表决,独立董事魏炜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戴大双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报告全文刊在2010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10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27)。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确保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计划注册规模
本期短期融资券拟注册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
(4)、融资券发行日期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5)、发行融资券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批次、时机、利率等相关事宜并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此次担保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0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2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2010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2、3项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在2010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0-29)。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0-28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19日下午14:00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依据此项决议,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为控股子公司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海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石国际贸易公司")最高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被担保企业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当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8,800万元(含本次拟担保金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大连市金州区七顶山乡后海村
法定代表人:赵世明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万元
经营范围:水产品及其制品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代理进出口业务;水产品收购;农副产品(专项审批除外)、五交化商品(专项审批除外)、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杂品(烟花爆竹凭许可后经营)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獐子岛海石公司51%的股份,自然人王高毅、刘家童、陈本洲分别持有獐子岛海石23%、21%、5%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09年12月31日,獐子岛海石公司资产总计16,222万元,负债总计14,787万元,净资产为1,4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15%。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名称: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大连保税物流园区A025号402
法定代表人:赵世明
成立时间:2008年9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咨询服务(不含专项)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海石国际贸易公司资产总计2,301万元,负债总计2,240万元,净资产为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35%。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名称: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名称: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和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担保合同主要条款:担保标的为獐子岛海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石国际贸易公司共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最高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信用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獐子岛海石公司主营的来进料加工业务出现较大经营亏损,年度利润亏损2,228万元,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91.15%。海石国际贸易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4万元,但因其主要从事国际贸易业务,账面经营性应收应付款项较大,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97.35%。目前獐子岛海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石国际贸易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并呈现良好恢复势头,销售渠道稳定安全,货款回收有保障。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獐子岛海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石国际贸易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展对外业务规模,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为獐子岛海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石国际贸易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会、银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本次被担保企业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8,800万元(含本次拟担保金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合并口径)的8.23%、净资产的13.65%;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94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合并口径)的3.92%、净资产的6.49%。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大连獐子岛渔业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上述财务数据均经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0-29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提请于2010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5日(星期三)上午9:30
3、会议地点:大连中山区人民路人寿大厦17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投票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投票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大连中山区人民路人寿大厦17楼;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411-82659666-8015
传真:0411-82634187
通讯地址:大连中山区人民路人寿大厦17楼
邮编:116001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