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陈向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宪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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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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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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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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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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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9日启动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详见公司2009-025公告)。公司于2010年2月22日与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并分别与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及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于2010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详见2010-008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三项交易,即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钢铁”或“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股份”)、济南钢铁向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济南钢铁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其中济南钢铁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莱钢股份完成后,莱钢股份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济南钢铁作为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将承接莱钢股份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它一切权利与义务。
公司和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评估及审计核准、盈利预测等工作正在进行。
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详见2010-017公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年4月8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阳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