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0〕011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发布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和平路支行办理2000万元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和平路支行办理2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9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4月20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自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11月11日。
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不从事任何证券投资行为;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从事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从事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5月10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0〕013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钧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核查,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9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4月20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自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11月11日。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0〕015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4月22日,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371,457.80元。
2010年2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使用 2,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上述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4月20日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自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11月11日。
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不从事任何证券投资行为;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从事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从事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9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4月20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及存储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10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自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11月11日。
三、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自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11月11日。
四、公司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发表意见: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发行人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发行人财务成本,并且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19条的有关规定。
我公司认为,法因数控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是必要的、合规的。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0〕014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0年5月10日下午14:30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0年5月1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3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0年5月5日-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办公楼302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5月6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0 投票简称:法因投票 议案数量:1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7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
注: 1.00元代表对议案进行表决。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9号下午15:00至2010年5月10号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的时间。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毅
2、联系电话:0531-82685200
3、邮编:250101
4、传真:0531-82685201
八、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年5月10日召开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