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李文杰 | 董事 | 工作原因 | 陈德坤 |
| 吴卫南 | 董事 | 工作原因 | 张雄斌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韦清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雄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维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819,751,566.67 | 804,088,138.14 | 1.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40,508,807.79 | 138,279,057.04 | 1.61% |
| 股本(股) | 178,259,538.00 | 178,259,538.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788 | 0.776 | 1.55%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98,236,350.48 | 98,275,263.82 | -0.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29,750.75 | 3,460,488.50 | -35.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952,922.68 | 16,634,823.82 | 7.9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0 | 0.09 | 11.1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3 | 0.019 | -31.5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3 | 0.019 | -31.5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2.51% | -0.9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2.51% | -2.81%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5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5,732.47 |
| 合计 | 2,685,732.47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 本期对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及“平安项目”律师费及违约金约268万。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85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0,465,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673,47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4,467,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展 | 2,218,1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爱娱 | 2,161,9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凤媚 | 1,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新华 | 1,359,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维宽 | 1,23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毛斌 | 1,065,5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东台 | 1,04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35.57%,主要原因:公司相关的诉讼案件的律师费及诉讼费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010年3月11日,本公司与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实业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书》,本公司以22,800万元的价格将依据广西高院(2008)桂民二终字第45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南管燃气公司所拥有的相关权益转让给中燃实业公司,该转让事项在本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于200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均获得审议通过。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2006年11月27日股改实施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 | 完全履行承诺未有违反 |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业绩预告情况 | 同向大幅上升 |
| |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17,000.00 | 979.68 | 增长 | 16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055 | 增长 | 1600 |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公司转让广西高院(2008)桂民二终字第45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南管燃气公司所拥有的相关权益获得的收益在下一报告期确认。
(2)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0年01月0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糊类食品产能扩建项目投产事宜 |
| 2010年03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年报延迟披露事宜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容县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县南方公司”)投资建设的糊类食品产能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竣工,并于2010年1月4日起正式投产。
本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10万吨黑芝麻糊类食品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及附属设施,目前已实际完成投资约1.2亿元。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