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下午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名。王石董事、宋林董事、王印董事、蒋伟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郁亮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徐林倩丽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李家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李小加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齐大庆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一季度报告和财务报表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2009年度报告披露时还未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情况未在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部分说明。2009年10月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09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和董事会报告部分对此进行了描述,该制度规定了向包括外部信息使用人在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信息的管理要求,有关情况在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等相应描述部分并未阐明。按照规定,有关事项特别说明。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