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4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公告编号:003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于天忱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曹爱民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处处长左占国先生声明:保证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35,386,745,539.9334,821,686,467.03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4,551,338,828.8614,124,642,552.323.02%
股本(股)3,136,000,000.003,136,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64014.50403.0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10,494,187,406.288,449,109,927.052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72,266,276.5443,834,535.90749.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32,583,770.262,091,911,058.43-55.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00.67-55.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870.0140747.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870.0140747.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0.28%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7%0.27%2.3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1,676.33
债务重组损益2,229,189.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6,139.85
所得税影响额-659,251.54
合计1,977,754.63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1,26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6,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DREYFUS PREMIER INVESTMENT FDS INC.-DREYFUS GREATER CHINA FD48,000,855境内上市外资股
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 CORP.- A/C "C"21,250,780境内上市外资股
NOMURA TST N BK CO.,LTD ATTF ASIA ATTR DIV STK FD MTH FD16,697,887境内上市外资股
GSIC A/C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10,446,546境内上市外资股
RENAISSANCE CHINA PLUS FUND7,760,556境内上市外资股
周杰7,3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MEGA INL COM BK CO.,LTD.,I ITS C A MS CU O CATHAY MANDARIN F6,746,546境内上市外资股
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5,829,634境内上市外资股
KOREA EXCHANGE BANK(DB CHINA EQUITY FUND)5,590,226境内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_35.46%_本期债务重组利得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_-87.23%_上期母公司亏损,本期不需要计提所得税费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本钢集团在股改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4个月至36个月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钢集团所持有的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2、本钢板材新增流通A股收购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钢铁主业相关资产,本钢集团承诺因此而增持的股份自增持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向战略投资者以政策允许的方式转让除外,但新的受让方继续遵守原承诺的条件)。3、自收购事项完成至2010年末,本钢集团持有的本钢板材股份不低于65%(向战略投资者以政策允许的方式转让除外,但新的受让方继续遵守原承诺的条件)。4、本钢集团2010年末之前转让或出售所持有的本钢板材股票时,转让价或出售价不低于本钢板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本钢集团保证若违反该承诺转让或出售所持有的本钢板材股票,将转让或出售所得价款划归本钢板材所有。5、本钢集团保证,出现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时,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承诺正在履约中,没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年01月14日董秘办公室实地调研国金证券等生产经营情况
2010年01月16日董秘办公室实地调研招商证券生产经营情况
2010年03月05日董秘办公室实地调研中信证券生产经营情况
2010年03月17日董秘办公室实地调研新华资产、银华基金等生产经营情况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