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事,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04月1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0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参与表决董事七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浩荣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个人简历
许浩荣先生,1974年12月出生,注册税务筹划师。1999年07月毕业于福建林学院会计学专业, 2002年03月至2006年03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融资管理;2002年08月至2008年03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6年03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漳州东南花都有限公司及漳州阳光山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7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
许浩荣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