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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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孙冬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超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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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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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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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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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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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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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关于禁售及分布上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将所持强生控股股份的禁售期延长24个月,即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其后的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在36个月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限售期满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在限售期满24个月之后不再有限售条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将在强生控股2006 年度至2008 年度连续三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0%,并保证在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特别声明: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一年内,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愿意通过相关法规政策允许的方式,将优质资产注入强生控股,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股改承诺,分别在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的股东大会上对当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可分配利润的60%计算)投赞成票。2007年6月19日,上海强生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发出“履行股改承诺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通知函。公司2007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了上述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并就资产注入进行了相关工作。2007年8月14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交通客运类资产及公司实施配股融资方案》的相关议案,2007年8月16日公司发出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2007年9月4日公司在上海市泰兴路306号市政协华夏会议中心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07年9月6日对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作了公告。临时股东大会有五项议案‘《收购强生集团及其关联单位的交通运营类资产项目》、《审议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审议<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审议本次配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履行因本次配股导致持股比例增加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未获得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积极支持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保持和推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现金分红政策相关的决议,董事会决定2009年的分配预案为:以现有股本813,539,0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利0.80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65,083,121.36 元,尚余未分配利润328,857,106.5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该议案尚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冬琳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