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9 股票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0-019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忠良书院召开。公司董事长崔殿国先生、副董事长王立刚先生、董事奚国华先生、董事林万里先生、董事秦家铭先生、董事张忠先生、董事陈丽芬女士、董事邵瑛女士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刘克鲜先生、监事陈方平先生、监事朱三华先生列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张新民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忠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殿国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公告的《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下属除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09年12月29日止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KPMG-A(2010)OR No.0238号),用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其增资的部分款项,对截至2009年12月29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尚未置换的人民币33,473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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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09年12月29日止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KPMG-A(2010)OR No.0238号)意见为: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09年12月29日止使用情况专项说明》中所披露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公司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3,47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长客城市交通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5,100万元向重庆长客城市交通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重庆长客城市交通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现金增资人民币4,000万元,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人民币900万元。增资完成后,重庆长客城市交通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亿元,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城轨(地铁)试验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城轨(地铁)试验线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为人民币28,970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其中人民币2,428万元用于支付项目所用面积为303,485平方米的土地的土地出让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车轴及轮对造修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车轴及轮对造修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为人民币45,000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其中人民币7,200万元用于支付项目所用面积为30万平方米的土地的土地出让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唐山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唐山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唐山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后,唐山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程序、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以及公告程序等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参股设立唐山唐车威奥轨道车辆铝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以有关生产设备、工装(实际出资时以该等资产经评估的评估价值为准)及部分货币资金出资约人民币3,750万元,与青岛威奥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唐山唐车威奥轨道车辆铝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占唐山唐车威奥轨道车辆铝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5%。唐车威奥公司经营主要业务包括动车组铝质次部件及小件制造、裙板、排障器制造、司机室零件加工;地铁城轨车次部件及小件制造;碳钢车铝质零部件制造;铝质零部件的清洗工作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建厂的议案》
会议同意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建厂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向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哈尔滨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予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资发产权[2010]11号文的要求,上述协议转让尚须报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批准,并抄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次转让价格尚须以对哈尔滨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299 股票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0-020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忠良书院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克鲜先生、监事陈方平先生、监事朱三华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谢纪龙先生列席了会议,公司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克鲜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3,47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