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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0-018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通知情况

  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0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9点

  2. 召开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5楼1号会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乔平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2,268,9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63%。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2,268,98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2,268,98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42,268,98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2,268,98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5. 审议通过《200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42,268,98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28,60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7.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表决结果:10,128,60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8. 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42,268,98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9.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42,268,98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42,268,98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柯湘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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