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市东门中路东方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O一O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因2007年、200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4月2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雷伊B",股票代码仍为"200168"。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10]054号),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26,741.2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631,563.4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9、13.3.1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经消除,但符合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条件。因此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并对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本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如获批准,公司股票简称由"*ST雷伊B"变更为"ST雷伊B"。股票代码不变,本公司股票日涨跌幅仍为±5%。
此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履行持续公告的义务,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