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576,95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5月0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5月0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5月0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5月0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证券帐户 | 股东名称 |
| 1 | 08*****108 | 欧华实业有限公司 |
| 2 | 08*****737 | 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3 | 08*****738 | 深圳市宁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4 | 08*****736 | 深圳市欧立电子有限公司 |
| 5 | 08*****182 | 深圳市大方正祥贸易有限公司 |
五、咨询事项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咨询联系人:廖晓东、张燕妮;
4、咨询电话:0755-26520515;
5、传真电话:0755-26520515。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