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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0-09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在公司本部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地为浙江省平湖市,为方便股东大会的召开,现需修改公司章程如下: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原条款: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上海市。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公司采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现改为: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上海市或浙江省平湖市。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公司采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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