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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徐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付秋实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刘君

公司负责人徐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秋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659,973,910.981,605,388,841.773.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164,431,670.571,092,687,032.68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035.666.5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737,905.58-16.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4-16.67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523,553.8028,523,553.8056.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5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5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5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52.45增加0.7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52.45增加0.7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9,491.68
所得税影响额12,372.92
合计-37,118.7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0,53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姜凤伶1,315,367人民币普通股
杨政852,666人民币普通股
朱卫平727,8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新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81,000人民币普通股
冯鹏4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吴声托407,823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宏章实业有限公司388,554人民币普通股
罗坤蓉360,000人民币普通股
吴锦娟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5249万元,比期初减少37.65%,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销售回款较2009年12月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24157万元,比期初增加63.37%,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销售回款为全年最低谷时期,销售多回款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帐款为9199万元,比期初增加323.91%,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在建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886万元,比期初增加311.85%,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支付购买大宇制纸土地款,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尚未完成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为3868万元,比期初减少50.87%,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年产6000吨特种纸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转出4600余万元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11308万元,比期初增加79.08%,主要原因公司一季度回款较少,应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188万元,比期初增加31.35%,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财务费用发生额35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69%,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490万元,较上年同期 -1473万元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9209万元,较上年同期 -4255万元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分红计划,以2009年末总股本193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81元(含税)。此决议尚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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