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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5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0-02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7日在张家港市沙洲宾馆南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出席本次大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6,961,7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1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郁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6,961,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 股;弃权股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6,961,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 股;弃权股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6,961,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 股;弃权股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6,961,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 股;弃权股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审计,公司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374,614,396.82元,盈余公积77,111,767.20元。鉴于公司2009年度亏损,为了应对行业经济低迷的风险,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公司以股本总数201,133,213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3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60,339,96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 261,473,177股;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126,961,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 股;弃权股0 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961,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 股;弃权股0 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961,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 股;弃权股0 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请案》。

  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26,961,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 股;弃权股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陈枫律师、孙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0-023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10年5月7日在张家港市沙洲宾馆南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郁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10年5月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0-025号《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7日

  股票代码:002274 股票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0-024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 年5月7 日上午在张家港市沙洲宾馆南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雨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做出的,募集资金仍用于原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和诚信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5月7日

  股票代码:002274 股票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0-02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9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64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或"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5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7.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23.96万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08]B133号"《验资报告》。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6,480.02 万元。

  2008年10月17日,经华昌化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8,023.96 万元扣除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480.02 万元后的超额部分为11,543.94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4,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09年11月15日起,不超过六个月,上述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5月6日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133.90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发展计划,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将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5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以4,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5月10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目前不存在证券投资情况,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

  独立董事尤建新、徐福武、黄骏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符合公司实际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以4,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不超过10%,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和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做出的,募集资金仍用于原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和诚信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保荐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基于华昌化工募集资金的闲置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华昌化工的生产经营情况,本次华昌化工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华昌化工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华昌化工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华昌化工继续以4,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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