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10-01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5月7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冬晨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公司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尚须签署具体协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冬晨、李春啟、曹建国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0-0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特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中磊专审字[2010]第0076号)充分反映了截至2009 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冬晨、李春啟、曹建国回避表决。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审查,认为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资金安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冬晨、李春啟、曹建国回避表决。
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14)。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10-01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0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本公司关联董事胡冬晨、李春啟、曹建国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及营业地: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9620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0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李建勋
注册资本:63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1996年5月14日,前身是中昊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6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完成重组,由北京银监会颁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于2009年7月2日重新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10000000001962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名为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并正式开始运营。
2、财务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财务公司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5家所属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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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公司财务状况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职京审字[2010]1173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0.31亿元,存放同业款项8.11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0.72亿元,吸收存款14.19亿元;2009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7.36万元,实现利润-1572.91万元,实现税后净利-1572.91万元,资本充足率为53%。
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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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财务公司开设账户,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帐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帐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3、风险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本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本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在财务公司出具风险评估说明的基础上,公司委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中磊专审字[2010]第0076号),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财务公司作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对本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将对本公司提供更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最高余额,是根据公司最近一年货币资金日均余额和日最高余额情况,以及为提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授信等级,方便申请贷款等业务来确定的。公司2009年货币资金日均余额为6,809万元,考虑货款集中回笼以及新增贷款等因素的影响,会导致日存款余额大幅上升(2009年曾出现日最高余额为24,666.29万元),故将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确定为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的确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结算。同时公司还会根据自有资金量及日常业务结算情况,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进行,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费用,便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七、2009 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09年,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委托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了1亿元贷款,本公司按协议约定向其支付了44.25万元的利息费用及5万元借款手续费。除此之外,本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持续收集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及时防范,并及时取得月度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对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如出现重大风险,将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另外,公司将在办理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的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也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金融服务协议(草案)》。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独立意见。
4、财务公司营业执照。
5、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6、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
7、《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10-01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5月25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15:00 至2010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期出席对象
1、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5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3、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提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刊登于2010年5月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0-013)。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1)流通股国有、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 址: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覃丽芳 陈延芬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 真:0778—2266867
邮 编:547007
3. 登记时间:2010年5月21日9:0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进行投票起止时间:2010年5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 至11:30、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953;投票简称:河化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 1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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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 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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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15:00至2010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ww.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事项:
■
注: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41.502% |
|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 15.8103% |
|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8103% |
|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1.0672% |
|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 7.9051% |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 7.9051% |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1 | 《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 1.00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2元 | 大于“1”的整数 |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