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广州国光 编号:2010-3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6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 ~15:0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0 年6月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0年6月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海昌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0,189,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0374%。
2、现场出席情况
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2,643,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1267%。
3、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情况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38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7,545,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10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1项普通决议和1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150,189,4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50,188,9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票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见2010 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第2010-25号《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商小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的法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股东签名表;
2、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广州国光 编号:2010-3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10年6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6月9日上午10:00-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9名董事:董事长周海昌、副董事长黄锦荣、董事郝旭明、何伟成、郑崖民、韩萍、独立董事陈锦棋、赵必伟、全奋出席了会议,其中韩萍董事因在外地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余8名董事现场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举手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3项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3名董事郝旭明、何伟成、郑崖民属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回避议案讨论及表决。(《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2010 年6月10日刊登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摘要并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名董事郝旭明、何伟成、郑崖民属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回避议案讨论及表决。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3名董事郝旭明、何伟成、郑崖民属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回避议案讨论及表决。(《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于2010年6月10日刊登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广州国光 公告编号2010-3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以上3个备忘录合称为“《股权激励备忘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变更、终止等事项的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已书面承诺不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
5、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6、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锦棋、赵必伟、全奋
201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广州国光 编号:2010-3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10年6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6月9日上午10:00-11:00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4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举手和书面表决的方式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了《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6月10日
附件: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 激励对象姓名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职务、岗位 |
| 1 | 黄志雄 | 50 | 事业部副总经理,资深电声工程师 |
| 2 | 周云发 | 50 | 事业部副总经理,资深销售工程师 |
| 3 | 谢守华 | 50 | 技术部经理,资深电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 4 | 沈健民 | 50 | 资深电声工程师 |
| 5 | 陈瑞祥 | 50 | 总裁技术助理 |
| 6 | 谢爱和 | 50 | 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 |
| 7 | 房晓焱 | 50 | 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资深机械工程师 |
| 8 | 张咏 | 50 | 欧洲子公司经理 |
| 9 | 胡维辉 | 40 | 人力资源部经理 |
| 10 | 张郑 | 40 | 电子工程师、资深电声工程师 |
| 11 | 俞锦元 | 30 | 电声专家 |
| 12 | 张志鹏 | 20 | 财务部经理 |
| 13 | 刘国强 | 20 | PM经理,资深电声工程师 |
| 14 | 左为 | 20 | 资深电子工程师 |
| 15 | 王开斌 | 20 | 销售工程师 |
| 16 | 肖叶萍 | 20 | 总裁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
| 17 | 廖继晖 | 20 | 资深销售工程师 |
| 18 | 肖山 | 20 | 资深销售工程师 |
| 19 | 邹万勇 | 20 | 资深电子工程师 |
| 20 | 欧建忠 | 20 | 资深结构工程师 |
| 21 | 黄汉雄 | 20 | 资深电声工程师 |
| 22 | 曾先 | 20 | 资深电声工程师 |
| 23 | 陈维文 | 20 | 资深电声工程师 |
| 24 | 卢伟焕 | 20 | 子公司经理 |
| 25 | 叶浩勇 | 20 | 采购部经理 |
| 26 | 刘乔仿 | 20 | PMC经理 |
| 27 | 肖健鸿 | 20 | 塑胶部经理 |
| 28 | 段贤旺 | 20 | 工程部经理、资深电子工程师 |
| 29 | 杨军 | 20 | 资深质量工程师 |
| 30 | 马波兴 | 20 | 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 |
| 31 | 赵相军 | 20 | 质管部经理、资深电声工程师 |
| 32 | 张泰斌 | 20 | 生产部经理 |
| 33 | 蔡俊锋 | 20 | 软件中心经理 |
| 34 | 范德强 | 20 | 产业园管理中心经理 |
| 35 | 杨寿平 | 20 | 投资部经理 |
| 36 | 彭思龙 | 20 | 参股公司财务部经理 |
| 37 | 李永平 | 20 | 环保工程师 |
| 38 | 袁昌杰 | 20 | 资深化工工程师 |
| 39 | 梁景林 | 20 | 资深销售工程师 |
| 40 | 郝旭明 | 20 | 事业部总经理、董事 |
| 41 | 何伟成 | 20 | 事业部总经理、董事 |
| 42 | 郑崖民 | 20 | 财务总监、董事 |
| 43 | 凌勤 | 20 | 行政副总裁、董秘 |
| 44 | 仇锡洪 | 55 | 子公司美加音响总经理 |
| 45 | 仇兴林 | 50 | 子公司美加音响副总经理 |
| 46 | 曹阳 | 40 | 子公司美加音响副总经理 |
| 47 | 丁吉广 | 30 | 子公司美加音响技术开发部总监 |
| 48 | 王姝 | 25 | 子公司美加音响总经理助理 |
| 49 | 沈紫辉 | 37.5 | 子公司爱威音响总经理 |
| 50 | 杨鸿 | 37.5 | 子公司爱威音响国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 |
| 51 | 雷发全 | 37.5 | 子公司爱威音响国内专业事业部总经理 |
| 52 | 席卫红 | 37.5 | 子公司爱威音响财务中心总经理 |
| | 总计 | 1,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