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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6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0-023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8日上午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870,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833,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会议由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自2010年06月21日至2010年12月20日止),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45,852,6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17,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发展需要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贷款、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提供不超过6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用途用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45,838,9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28,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3,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谢发友律师、吕宏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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