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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7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2010临-13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发行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0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特别决议案》("A股发行")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特别决议案》("授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4月12日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

  由于上述会议批准的A股发行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10年8月23日届满,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22日审议同意,在分别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的批准的前提下,延长A股发行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十二个月,使A股发行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至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分别批准该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届满。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A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载于以下文件中的信息未发生改变:(1)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详细预案;(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3)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以上文件的详情载于本公司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的通函中的附录),并且进一步确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0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视情况而定)针对该事项的批准仍然有效。

  本公司将继续公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对有关A股发行及授权决议延期事宜的决议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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