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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7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编号:2010—2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0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0年7月28日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应到董事9名,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朱国锭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2010年7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以及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对《公司章程》第一百路十四条第二款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路十四条(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中期分红需经审计。”修订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中期分红需经审计(仅以现金分红方式的除外)。”

  三、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截止200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255,518.94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6,816,220.23元。截止2010年6月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071,739.17元。拟中期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

  四、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截止2010年7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现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并兼顾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等考虑,公司于7月28日,撤销了设于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注销该专户前将该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存入公司新开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为上述安排,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方确认,于补充协议签订日前,三方均未曾违反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就此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三方同意,自该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账得以注销之日起,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以及,公司同时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新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专项用于甲方“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已就该议案发表核查意见。该等核查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公司章程》的修订和《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编号:2010—3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1、 会议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10点

  2、 会议地点:杭州市东信大道6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交317、337、322、133、194、822、B支3、566新胜站下)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201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6、 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0年8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登记地点:杭州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所在地

  联系人:钱滔 宋钰锟

  电 话:0571-86699838

  传 真:0571-86699755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8、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7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0年8月16日召开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下转B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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