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0-3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 年8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刘兆梦先生由于出差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徐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的张谊新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简历
张谊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0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吉林省辉南县煤矿会计、吉林省永安电动工具厂财务科会计、财务科科长、吉林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部会计主管、审计部审计师,现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交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0-3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曹昕华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大量的财务费用,有效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4,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相关议案主要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0-3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08.28万元,较原21,59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人民币19,518.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0年1月15日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20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2 月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除已计划连锁超净清洗中心项目外,目前暂无新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等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随着2010 年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为满足因订单及原料采购增加所致的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 万元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仅可以缓解公司的资金需求,且可节约财务费用。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采购的原材料款项等。
三、相关承诺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新纶科技本次以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减少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盈利水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新纶科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政策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4,000 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