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24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8月19日在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楼四楼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门洪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2,400万元》,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二《投资9,780万元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780万元投资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的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鉴于数码科技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关联董事丛强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0年9月6日在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25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8月19日在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楼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2,400万元》,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二《投资9,780万元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780万元投资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的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鉴于数码科技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关联监事邱林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26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8,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3,021,069.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5,018,931.00元,超募资金为520,018,931.00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浩华验字【2010】第17号《验资报告》。
二、“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概况
1、追加投资的背景
公司从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整体布局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市场对各项产品的未来需求状况,认为张村镇地块比初村镇地块距离市区近,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更适合于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与运营;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产能的持续扩张,初村镇地块需要为公司生产基地的拓展预留足够的场地。
2010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变更至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威环国用(2009出)第222号)上。
2、追加投资的原因
项目实施地变更后,原技术研发中心办公大楼进行了重新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的投资额度增加:
1)由于项目实施地变更,张村镇地块可以为技术研发中心提供更广阔的建设场地和更优越的工作环境,基于未来国内外专用打印机市场竞争和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根据该区域的土地建设规划指标要求,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大楼进行了重新规划设计,技术研发中心大楼由原来的1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调整为4栋(每栋建筑面积约3,660平方米),技术研发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2,000平方米增加至14,640平方米,导致建筑总投资增加。
2)根据新的规划设计方案,由于楼座和内部配套设施增加、外墙采用清水混凝土现浇等建筑环保新工艺,导致单位面积建筑投资增加;另外,因为规划建筑面积的增加,由此也带来了道路、水、电、暖、消防等公用配套设施投资的相应增加。
3、新增的投资费用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投资8,6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100万元;现建筑工程投资变更为4,500万元,比原先增加了2,400万元,“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1,000万元。
4、追加投资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2,400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将增加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别是房屋建筑物。按照公司目前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项目建成后预计正常年份相应增加折旧约91.2万元,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不构成较大影响。
三、审核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2、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新北洋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新北洋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新北洋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五、备查文件
1、 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2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8,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3,021,069.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5,018,931.00元,超募资金为520,018,931.00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浩华验字【2010】第17号《验资报告》。
二、“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实施概况
1、项目建设概况
公司拟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新北洋科技园”内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9,780万元,新建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综合厂房建筑面积28,741.9平方米,新增金融设备研发与中试生产用仪器、设备与软件26台/套,新增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人员190人。
该项目重点研发金融设备中的纸币及支票处理两大系列产品。其中,在纸币处理设备方面:主要对识币器、出币器、钱箱模块、智能钱箱等技术进行研究和产品开发,并实现多功能识币器、自助缴费识币器系列产品中试生产;在支票处理设备方面:主要对支票扫描仪、支票扫描与其它功能复合的集成设备等技术进行研究和产品开发,并实现专业/商业级支票扫描仪、混合打印机等系列产品中试生产。
项目建设周期从2010年9月至2013年12月。该项目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技术性能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打破国外技术和产品的垄断,同时也为公司今后金融设备产品的大批量生产及产品线的不断延伸积累经验、奠定基础。该项目的实施,是新北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也是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重要措施,对于实现公司远景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项目具体费用预算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 1 | 技术开发费 | 940 | 9.61% |
| 2 | 设备和软件购置费 | 1840 | 18.81% |
| 3 | 建筑工程费 | 4640 | 47.44% |
| 4 | 工程其它费 | 1060 | 10.84% |
| 5 | 预备费 | 500 | 5.11%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800 | 8.18% |
| | 合 计 | 9,780 | 100% |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提升我国企业在金融设备领域核心竞争力
我国金融业信息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与应用起步较晚,金融业应用软硬件产品开发能力偏弱,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产品核心技术、制造技术并形成规模的企业为数不多,金融业信息化重要的嵌入式模块和终端设备的市场基本被国外厂商所垄断。
新北洋研发中试的产品为金融设备中的纸币及支票处理设备,该类设备是金融等行业信息化服务系统中重要的嵌入式模块和终端产品。
纸币处理设备:识币器、出币器、钱箱模块的技术和市场长期以来被国外少数几家企业所垄断。该产品作为重要的嵌入式模块可广泛应用于金融、交通、电信等部门推广使用的自动柜员机(ATM)、自助缴费机、自动售票机、自动售货机等自助设备之中。因此识币器、出币器、钱箱模块产品的开发研制,对于提高我国自主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我国金融等行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支票处理设备:支票作为金融领域最重要的信用支付工具,已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但目前支票处理设备关键技术和产品生产在国内基本上是空白,因此开发研制该类设备,将提升我国在该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产业技术进步能力和高技术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在国内也可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日益多样化的支付需求。
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公司在金融设备领域相关技术及产品开发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市场需求的系列新产品,增强我国企业在金融设备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打破国外企业垄断地位,促进我国金融行业信息化发展。
2)符合公司“三高”产品发展战略,是新北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专用打印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同时,公司对专用扫描仪核心部件(接触式图像传感器,CIS)及相关专用扫描仪产品(高速票据扫描仪)已有了近十年的技术积累。在该项目实施后,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公司基于专用扫描技术及多项技术复合的金融设备产品将逐步形成系列化和规模化生产,逐步发展成为公司的一个新的产品体系。
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重点开发高中端、高附加值、高成长性“三高”产品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增强在国际市场综合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是新北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强有力的支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及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中将计算机外部设备、模式识别输入设备,自助服务终端产品列入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将金融电子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列为电子信息产业鼓励类重点发展产品;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的《电子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中将扫描仪、金融电子产品的开发、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列为重点支持的产品;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中将扫描仪产品列入重点支持的出口产品。
国家各部委上述文件的出台,从宏观上直接为包括纸币和支票处理设备的中国金融等行业的发展和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证的同时,也为新北洋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2)公司在技术研究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
目前,公司在金融设备的技术研究方面已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现已申请专利7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含PCT发明专利2项)
纸币处理技术方面:公司已与子公司合作完成多光谱CIS设计及样品试制,双面扫描所获取的图像完全达到了国内外纸币鉴伪要求;完成了纸币高速传送方面的实验,在1200mm/s的速度下,纸币运动状态平滑、稳定、定位准确,实现了识币器对高速纸币运动的有效控制;完成了阵列式磁敏元件选型、弱磁信号放大/整形/数字化工作,所得纸币磁图像稳定、完整,辨识率高;公司在整机设计方面已完成技术可行性评估及产品整体方案设计,其概念样机已设计完成,进入产品详细设计阶段。
支票处理技术方面:公司已经与全球知名金融设备制造商美国Burroughs Payment Systems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已合作实现了SmartSource专业级支票扫描仪在公司的中试试生产;完成了SmartSource商业级支票扫描仪的设计,进入小批量生产验证阶段;合作开发的自助支票扫描/回收产品和长支票扫描/打印一体机已完成技术可行性分析,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在支票处理/收据打印一体化产品合作方面,公司依托专用打印机设计与生产优势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将在近期开始实施;同时,公司还对嵌入式支票处理设备技术进行了研究,目前已与法国著名金融支付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展开了全面合作,其中嵌入式支票处理项目现已完成方案设计,进入了产品设计阶段。
3)广阔的国内外市场空间,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市场前提
纸币处理设备主要应用于金融、交通、电信、商业流通等行业诸如自助缴费机、自动柜员机(ATM)、自动存取款机(CRS)、自动售票机(高铁、地铁)等各种设备之中。在电信行业自助缴费系统中:据统计,截止2009年底,仅电信行业高端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保有量已接近4万台;到2012年,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的高端自助终端设备保有量将达到13万台,与2009年相比将增加9万余台识币器及钱箱模块设备的需求。
在高铁/地铁自动售票机(TVM)中的应用:根据铁道部中长期铁路网规划,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计划在2013年前建成“四纵四横”1.3万公里的客运铁路,预计新建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自动售票机需识币器、出币器和钱箱模块1万台以上。
在自动售货机中的应用:据中国自动售货机专业委员会于2009年11月26日在广州举行的成立大会上确定的行业近期目标是五年内实现中国自动售货机数量增长十余倍,市场保有量达到50万台,其对识币器、出币器、钱箱模块设备也有巨大的需求。
支票处理设备在银行分支机构、商业客户、企业等领域需求量巨大,据专业研究机构Celent预计,2010年美国商业级支票扫描仪的需求量将达到150万台,2014年将达到500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35.1%;2010年专业级支票扫描仪需求量将达到20万台,2014年将达到28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8.8%。
4)公司成立了金融设备事业部,为项目的独立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010 年6月,公司根据国内外金融信息化设备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组建了金融设备事业部。这也是公司基于多年在专用扫描和识币技术领域研究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为加快发展公司金融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事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该事业部已拥有研发、中试生产人员28人,并建立了严密的内部组织与项目管理体系,为推动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4、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研发、中试生产的系列金融设备产品将填补国内空白,技术性能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打破国外技术和产品的垄断,同时也为公司今后金融设备产品的大批量生产及产品线的不断延伸积累经验、奠定基础。该项目采用边研发边中试生产的方式实施,预计在项目建设期内将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9,650万元,利润总额5,342.5万元,净利润4,541.13万元。其中,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0万元,利润总额3,000万元。
三、审核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780万元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780万元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780万元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
2、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新北洋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新北洋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新北洋使用超募资金9,780万元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
五、备查文件
1、 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公告文件
5、 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2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本次确定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截止目前,公司已对其提供担保3,200万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200万元
5、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0年8月19日,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威海市张村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丛强滋
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新北洋出资2,700万元)
主营业务:自助服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专用打印机生产制造,精密钣金加工。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数码科技总资产7,874.96万元,负债总额4,116.02万元,净资产3,758.94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516.31万元。(上述数据经国富浩华所审计)
截至2010年6月30日,数码科技总资产10,873万元,负债总额5,042万元,净资产5,831万元;2010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8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2009年6月22日,公司对数码科技在华夏银行烟台支行的1,6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或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09年9月2日,公司对数码科技在中信银行威海支行的1,6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公司确定对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除上述已签订的3,200万元担保外,公司尚未发生对数码科技的其他担保事项。
今后,如果公司对数码科技的担保有进一步实质性行为,公司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鉴于数码科技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确定为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200万元,且全部为向数码科技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2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拟于2010年9月6日召开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9月6日上午9:30-11:00
二、会议地点: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1、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2,400万元
1.2、投资9,780万元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9月2日至2010年9月3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六楼)。
九、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69号
邮 编:264209
联系人:宋森、邱海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 | |
| 1.1 | 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2,400万元 | | | |
| 1.2 | 投资9,780万元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 | | | |
| 2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授权人可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投票栏“同意”、“反对”、“弃权”的所选空格上选择一项“√”。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年9月1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新北洋(股票代码:00237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