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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44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8月30日在公司办公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的7名,独立董事陈爱珍女士、李存慧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胡定核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琪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0-045)。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高轩副总裁、邓念副总裁转正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同意高轩副总裁、邓念副总裁转正,聘用时间截至2012年5月12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半年度完成情况审核说明》。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公司2010年新开工面积由“不低于54万平方米”调整为“不低于8.9万平方米”,拟收购的无锡及鄂尔多斯项目开盘销售延至2011年。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战略委员会审议决策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所提同业竞争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在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泰”)持有我司的股权比例超过5%或我司董事会成员中有在中国银泰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的情况下,在出现与我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机会时,中国银泰将优先知会我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行上述业务的投资决策权力。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0-046)。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临2010-047)。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45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2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3月20日至3月26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21,160万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26.8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发生的各项费用1,8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076.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3月26日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开立的110060194018010033871账户,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会师报字〔2009〕1085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0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0,064.4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012.37万元。

2009年9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0年1月21日,公司已偿还。2010年1月22日支付大红门募投项目7,000万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37万元。

截至201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结余12.3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29.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于2009年3月26日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下称“交通银行”)开立的110060194018010033871账户。2009年4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海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因公司拟再次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聘请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南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公司、交通银行、国海证券三方经协商,同意终止此前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09年12月30日,三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公司另与交通银行、西南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放余额
交通银行东单支行110060194018010033871募集资金专户2,420,261.84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所有募投项目均按照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承诺的进度推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两个项目的股权并对项目追加投资。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7,064.43万元,具体如下:

1、收购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京投置地”)95%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15,646.09万元。

2、收购瑞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钱湖国际”)15%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13,718.34万元。

3、京投置地大红门房地产项目的追加投资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4,082.45万元,2009年投入17,000.00万元,2010年投入7,000万元。

4、宁波钱湖国际房地产项目的追加投资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3,629.92万元,2009年投入23,7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时间:2010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076.8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7,064.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京投置地95%股权15,646.0915,646.0915,646.09 15,646.090.00100.00% 注1注1
收购钱湖国际15%股权13,718.3413,718.3413,718.34 13,718.340.00100.00% 注2注2
京投置地大红门项目追加投资24,082.4524,082.4524,082.457,000.0024,000.00-82.4599.65%68.00%注1注1
钱湖国际东钱湖项目追加投资23,629.9223,629.9223,629.92 23,700.0070.08100.30%65.00%注2注2
合计 77,076.8077,076.8077,076.807,000.0077,064.43-12.3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09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09年9月18日公司使用7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1月21日偿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1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结余12.37万元,利息收入229.66万元(扣除手续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

注1:京投置地大红门项目盈利预测年度为2008-2010年,截至2010年6月30日,京投置地大红门项目仍在开发建设期,预计住宅部分可于2010年底陆续交付;

注2:钱湖国际东钱湖项目盈利预测年度为2008-2010年,截至2010年6月30日,钱湖国际东钱湖项目仍在开发建设期,一期住宅交付预计延至2011年。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46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及宁波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联房产”或“出让方”)分别拟将持有的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银泰百货”或“标的公司”)90%、10%的股权以16,922,613.52元的总价格转让给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下称“银泰百货”或“受让方”),银泰百货将全部以现金进行对价支付。

●关联关系:银泰百货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构成了关联交易。

●回避表决事宜:公司董事会在对本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程少良先生、韩学高先生、杨海飞先生已回避表决。

●交易目的和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处置公司现有的非主业资产和业务,集中精力做大做强公司房地产主业,实现公司完全转型房地产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

●风险评估:因交易对方全部以现金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故不会影响到本次交易目的的实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集中精力做大做强公司房地产主业,实现公司转型为房地产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及华联房产拟与银泰百货签订《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及华联房产分别将持有的宁波银泰百货90%、10%股权以15,230,352.17元、1,692,261.35元即总价16,922,613.52元的价格转让给银泰百货,银泰百货全部以现金支付对价。

因银泰百货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构成了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已予事前认可。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事项经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程少良先生、韩学高先生、杨海飞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16.61万元,为本公司向银泰百货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改造费用等。

二、关联方介绍

银泰百货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地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80-685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沈国军;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日杂用品、针纺织品、服装等;三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商业百货零售业投资、投资管理等。

银泰百货200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92,484.45万元、净利润7,204.57万元,年末总资产128,213.16万元、净资产51,800.97万元;2010年1-6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37,899.08万元、净利润3,929.87万元,期末总资产143,515.23万元、净资产55,751.47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宁波银泰百货成立于1987年7月7日,注册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238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遵闽,经营范围为日用品、医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的零售、服装加工干洗、照相彩扩,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家电批发、维修等。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房产分别持有其90%、10%股权。

宁波银泰百货200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9,862.45万元、净利润87.24万元,年末总资产4,615.47万元、净资产1,768.96万元;经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宁波银泰百货2010年1-6月营业收入2,383.05万元、净利润40.37万元,期末总资产1,824.80万元、净资产1,717.95万元。

经宁波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宁波银泰百货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719.77万元,评估增值率0.11%。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宁波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评估值17,197,699.06元为主要参考依据,扣除老股东分红并经三方协商后确定为16,922,613.52元。

2、支付结算方式:股权转让的首付款50%部分即8,461,306.76元由受让方银泰百货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让双方,其余50%部分即8,461,306.76元在股权过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履行完毕各自内部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4、其他特别约定:

(1) 期间损益:宁波银泰百货自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由出让方享有和承担。

(2) 往来款项:截止本协议签订日,公司与宁波银泰百货尚有往来款项净额计8,472,200元,公司同意在收到银泰百货股权转让首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宁波银泰百货。

(3)部分应收应付款项的处理:受让方认可出让方于评估基准日后、本协议签订前将2005年6月30日前发生的宁波银泰百货账上的应收未收及应付未付的款项转作期间损益的决议,三方同意:股权交割日后,如以上应付款项权利人持有效证明向宁波银泰百货催讨相关款项,由出让方承担付款责任;如以上应收款项实际收回,则由宁波银泰百货返回给出让方。

(4)人员安置:宁波银泰百货原人员已由银泰百货全部接收,截止本协议签订日,宁波银泰百货无在册员工,不存在人员安置事宜。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对公司现有非主业资产和业务的处置,为下一步公司完全转型为房地产企业,并集中精力做大做强房地产主业,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和整体发展战略带来积极作用。拟进行的本次交易,同时有利于消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潜在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六、交易风险评估

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项全部以现金对价支付,付款方银泰百货的财务较为稳健,具有支付能力,故不会影响到本次交易目的的实现。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转让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就该议案所涉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

2、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拟将转让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5、银泰百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

1、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科信审报字[2010]第649号《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宁波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科信评报字[2010]111号《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47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推进公司长沙“武广国际项目”的开发建设,培育未来项目利润增长点,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湘诚壹佰置地有限公司(下称“湘诚壹佰”)拟向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广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专项用于与“武广国际项目”相邻的约205亩地块的拆迁安置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湘诚壹佰为我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我司持有京投银泰(湖南)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置地公司”)80%股权,湖南实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实地”)持有置地公司15%股权,湖南银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置地公司5%股权。置地公司持有湘诚壹佰100%股权。

2、湘诚壹佰正在开发建设“武广国际项目”,该项目位于武广高速铁路线以东、长沙机场高速以南、红旗路以西、劳动东路以北,项目用地面积约605亩(下称“项目用地”)。紧邻项目用地东南侧的约205亩土地(下称“项目相邻地块”),对于“武广国际项目”的小区规划、道路开口与交通流线起着决定性作用。若湘诚壹佰能够成功获取此地块,并与项目用地进行总体开发,可以为营造项目品质,打造高端产品奠定基础,从而有利于培育未来项目利润增长点。

3、目前,项目相邻地块因尚未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导致无法公开上市。为推进项目相邻地块尽快公开上市,经与该地块的政府授权土地整理一级开发公司——武广公司协商,由湘诚壹佰向武广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项目相邻地块的拆迁安置,借款期限一年;若一年期满武广公司未能偿还借款,可给予一年展期,但展期期间应按年息10%计算利息(该展期利息应由湖南实地负担并根据湘诚壹佰要求时限及时支付)。为保证湘诚壹佰按期收回8,000万元无息借款及展期期间利息,湖南实地将其持有置地公司15%的股权质押给湘诚壹佰作为担保。

4、本次湘诚壹佰向武广公司提供的8,000万元无息借款由我司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

5、本次湘诚壹佰向武广公司提供8,000万元无息借款,将有利于武广公司尽快完成项目相邻地块的拆迁安置工作,从而有利于推进该地块尽快公开上市,并有利于湘诚壹佰成功获取该地块。

6、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湘诚壹佰向武广公司提供8,000万元无息借款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1、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陈鲁青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的销售。

根据湖南湘诚联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SJ-E3003)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武广公司的总资产5,965,131,162.90元,总负债4,422,631,162.90元,净资产1,542,500,000.00元。

2、湖南实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金源大酒店19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宇玲

经营范围:房地产、高科技项目及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

截至2010年6月30日,湖南实地总资产16,040,017.50元,总负债6,331,258.88元,净资产9,708,758.62元。

3、湖南湘诚壹佰置地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南侧黎托乡政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陈铁儒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基础建设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2010年6月30日,湘诚壹佰的总资产1,051,009,056.01元,总负债926,472,374.11元,净资产124,536,681.90元。

三、风险控制

为确保湘诚壹佰提供的8,000万元无息借款及展期期间利息的安全收回,湖南实地将其持有的置地公司的15%股权质押给湘诚壹佰作为担保。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相邻地块位于湖南长沙武广新城的核心区,有利于与湘诚壹佰正在开发的“武广国际项目”形成联合开发规模效应,此次湘诚壹佰向武广公司提供8,000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项目相邻地块的拆迁安置将有力推进该地块的公开上市进程。若将来能够成功获取项目相邻地块,将有利于培育未来项目利润增长点,也将为公司未来收入、利润的稳定增长奠定基础,有利于持续增加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五、备查文件

1、武广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湖南实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湘诚壹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48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8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亲自出席的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成言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49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的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0-05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管理总部办公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总第49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请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聘请或邀请的律师和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0/65636622 传真: 010-85172628

(五)其他事项: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0年9月15日召开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50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京投置地”),我公司持有京投置地100%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此前公司没有为京投置地提供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0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2年期30,000万元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京投置地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30,000万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两年,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兴一街896号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

本公司持有京投置地100%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京投置地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82,207,293.42 元,净资产为8,332,613.25 元,资产负债率为99.6%。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京投置地提供担保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京投置地提供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担保借款,京投置地可以取得30,000万元开发贷款以进行项目开发,本次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请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期限、金额、担保用途范围内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2.1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京投置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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