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0-39
证券代码:110009 证券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双良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和比例:江苏双良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 万元,由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 本次投资行为已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完成。
一、对外投资概述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双良节能"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江苏双良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双良合同能源"),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投资总额在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权限内,已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
注册资本:81008.325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缪志强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空调、热泵、空气冷却设备、海水淡化节能设备、能源综合回收节能系统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相关产品服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江苏双良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3、出资情况: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4、主要经营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投资;工业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工程的诊断、设计、改造、运营。(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类,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四、本次设立子公司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子公司将作为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的一个平台,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节能产品、节能系统的市场推广,同时有助于优化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五、其他
本次投资行为已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完成,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0-40
证券代码:110009 证券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士德")的一期年产21 万吨苯乙烯生产装置(处于海关监管期的设备除外)和配套存储设备、调试培菌元、火炬防空系统、变电室设备按帐面净值出售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并租回使用,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65,000,000 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融资金额占公司200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35%,占公司2009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9.52%。
● 交银租赁公司与我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 年8 月27 日与交银租赁公司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利士德的一期年产21 万吨苯乙烯生产装置(处于海关监管期的设备除外)和配套存储设备、调试培菌元、火炬防空系统、变电室设备按帐面净值出售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并租回使用,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65,000,000 元,融资期限为36 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松涛路80号3号楼6楼
法定代表人:林加群
注册资本: 40 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苯乙烯一期生产线及存储设备、调试培菌元、火炬防空系统、变电室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江苏利士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
租赁物总价款:人民币365,000,000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苯乙烯一期生产线及存储设备、调试培菌元、火炬防空系统、变电室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365,000,000 元
3、年租息率:同期银行的基准利率×90%
4、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交银租赁公司,同时再与交银租赁公司就该租赁物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交银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5、租赁期限:3 年共计12 期,每期租金32,871,898.76 元。
6、租赁担保: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租金后付法,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期。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交银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9、名义货价:1,000 元。
10、起租日:交银租赁公司向利士德支付租赁物转让款之日。
11、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切实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
1、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租赁物转让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