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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9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0-042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31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9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黄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丑建忠出差请假,委托独立董事谢军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董事会提名黄平先生、陈胜光先生、李曼莉女士、吴跃明先生、宋同辙先生、黄丙娣女士、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独立董事丑建忠先生、谢军先生、徐勇先生已对上述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资格发表意见,对本议案无异议。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尚需提交深交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黄平先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陈胜光先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李曼莉女士,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吴跃明先生,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5)宋同辙先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黄丙娣女士,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谢军先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徐勇先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朱义坤先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定于2010年9月26日下午3:00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召开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四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黄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广东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广东证券公司股票发行内核组组长、广证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黄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陈胜光先生,现任公司董事,196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财务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副总会计师。现任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陈胜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李曼莉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1959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经纬分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经纬分公司总经理、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李曼莉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数16916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吴跃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1955年6月出生,工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省计委外贸财经处副处长、东方分公司负责人、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吴跃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数52094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 宋同辙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958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审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广东广新投资控股公司董事、中国包装进出口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广新发展公司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宋同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 黄丙娣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1966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省珠海市粤海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财务部主管、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执行官兼财务部经理、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黄丙娣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 谢军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69年11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特聘教授、会计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省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第四批"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曾任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谢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 徐勇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59年9月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市场经济研究会理事、广东企业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曾任中山大学广东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徐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 朱义坤先生,1967年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广东省政协委员,曾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0-043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9月3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应出席的4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0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周志辉先生、邹斌先生、戴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 周志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1955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东方分公司总经理、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周志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邹斌先生,现任公司监事,1968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审计师。曾任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审计员,广新外贸集团资产运营部、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派驻南沙临海贸易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审计室主任。邹斌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戴锋先生,现任公司监事,197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审计师。曾任广州羊城兆业企业集团审计监察部业务主管、财务部业务主管,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外派财务总监,现任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财务部部长助理。戴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本次参会的4名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周志辉先生,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邹斌先生,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戴锋先生,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九月四日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0-044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下午3: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凡在2010年9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10年9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 登记时间:

  2010年9月21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3.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校添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2.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注:此表复印有效。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谢军 ,作为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谢军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谢军

  日 期:2010年9月3日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徐勇 ,作为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徐勇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勇

  日 期:2010年9月3日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朱义坤 ,作为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朱义坤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朱义坤

  日 期:2010年9月3日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黄平先生、李曼莉女士、吴跃明先生、陈胜光先生、宋同辙先生、黄丙娣女士、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提名黄平先生、李曼莉女士、吴跃明先生、陈胜光先生、宋同辙先生、黄丙娣女士、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丑建忠、谢军、徐勇

  2010年9月3日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谢军、徐勇、朱义坤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佛塑股份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佛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佛塑股份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佛塑股份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佛塑股份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佛塑股份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佛塑股份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佛塑股份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佛塑股份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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