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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发布
财税金融土地政策护航 兼并重组演大戏
郑晓波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几经周折,历时一年有余,《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终于在昨日正式下发。《意见》指出要以汽车钢铁水泥等六大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意见》同时提出了财税、金融、资本市场、土地等方面扶持企业兼并重组的具体措施,兼并重组的大戏即将开演。

  《意见》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具体要清理限制跨地区兼并重组的规定,理顺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同时要放宽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切实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并放宽在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意见》要求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研究完善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政策。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鼓励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并向企业提供直接投资、委托贷款、过桥贷款等融资支持。积极探索设立专门的并购基金等兼并重组融资新模式,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及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

  完善相关土地管理政策。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涉及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意见》还对促进兼并重组任务作了具体分工,提出由工信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人保部、国土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参加,成立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细化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协调有关地区和企业做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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