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证监会昨日通报了涂强、刘海、韩刚三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案处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涂强、刘海作出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韩刚则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2009年9月,中国证监会对涂强、刘海、韩刚三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案立案稽查。经调查审理查明:
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自2006年9月18日担任动力平衡基金经理起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职务优势,控制其亲属赵某、王某开立的两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或同步于涂强管理的动力平衡基金等基金买入、卖出相同个股,涉及浦发银行等23只股票,为赵某、王某账户非法获利37.95万元。涂强提供了赵某、王某账户的部分交易资金,是两个账户股票交易的获利人。
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自2008年8月27日兼任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职务优势,操作其妻黄某开立的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刘海管理的债券基金买入、卖出相同个股,涉及鞍钢股份等3只股票,为黄某账户非法获利13.47万元。
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自2009年1月6日任长城久富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获利较大,情节严重。
证监会认定,涂强、刘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取消涂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37.95万元,处以2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下转A2版)